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成林
地球是人类乃至一切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家园,地球给予人类丰富的自然资源,她所蕴涵的土地、海洋、矿产等国土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安全保证。科学认识人类与地球的关系,要求我们认清资源形势,尊重自然规律,更加自觉地建设生态文明,保护资源环境,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我国的资源总量虽然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却不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形势,总的来说,“当前矛盾突出,今后压力很大”。我国特殊的资源国情是: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矿产资源总量大、人均少、禀赋差。我国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 北京作为一个特大型的都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短缺矛盾和问题更大。北京市人多地少,人均土地面积仅0.109公顷,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7,耕地面积只有236437.2公顷,人均耕地0.016公顷,耕地资源稀缺,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6。我市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资源供给和环境问题的挑战,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浪费,加剧了国土资源供求紧张状况,国土资源的短缺和矿产资源的粗放式开采及利用也日益成为制约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正确认识和解决好北京市经济社会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全体人民更加积极地投身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摆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面前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也是我们这几年一直努力奋斗的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发展,土地的宏观调控已经从主要着眼于土地市场的调控,转变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从针对行业的调控转变为针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这不仅对土地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而且使国家的宏观调控出现了一个新特点,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决策和要求,我市在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建设用地的同时,采取了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编制并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计划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强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预警,制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探索制定各类惠农政策,加大政府收购储备,编制实施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有效调控土地开发和供应的规模时序,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结构,保障民生用地的需求,加强国土资源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和批后监管的力度,强化土地政策与其他调控政策的协调与配合等有力措施,积极构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保证了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 耕地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我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局部调整和补划工作, 确保国家、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积极探索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经济补偿新机制,确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加强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落实耕地占补项目挂钩制度;严格考核,加强补充耕地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区县间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转让机制。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力度;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居民点、工矿等存量土地和农用地相结合的土地综合开发整理新模式,拓展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空间。 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既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底线,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国家首都的北京市更要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执行和维护我国的基本国策不动摇,坚决保护好全市的耕地和基本农田。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增强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促进盘活存量,节约挖潜。 目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成发展趋势,根据北京土地利用的特点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首都土地利用方式集约化,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消耗,注重土地供应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引导,做到有保有压,确保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我市在区域发展中的竞争力。近年来,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出台制定了鼓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各类产业、社会事业单位不同的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投资强度指标标准体系。2008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管理若干规定》(京政办发〔2008〕19号);2009年开展3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积极推进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广泛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前期调研工作,继续加强土地供应的后期监督管理,转变职能,切实改变“重前期审批,轻后期管理”的意识和做法。 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首都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 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市逐步减少固体矿产的开采,2004年停止金矿、砂石、砖瓦用黏土等矿产资源的开采。对禁采区内的原有矿山和达不到标准的煤矿、铁矿、石灰岩矿和其他固体矿山限期予以关闭;地热、矿泉水实行限量开采。截止到目前,我市已关闭固体矿山694个,现存固体矿山148个,关闭率为82.4%。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完成到2010年减少本市842个固体矿山数量90%的目标要求。 地热资源是北京市非常宝贵的矿产资源。为加强地热资源管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地热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科学保护。奥运会期间,我市积极利用地热和浅层地温的清洁能源特点,为绿色奥运作贡献。目前,地热供暖和浅层地温供暖面积已达1500万平方米。 在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我市相继完成了奥运比赛场地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在门头沟等七个山区县以及石景山等三个半山区县均建立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向山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险户填发“明白卡”9000张,对250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预防了地质灾害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今年制定出台《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将在全市全面展开。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我们要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目标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这是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我们所有关心人类命运的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携起手来,提高认识,尊重规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更好地保护和善待地球,更好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共同创造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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