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单位、各地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热勘查管理,确保地热勘查工程质量,现印发《地热井勘查资料整理汇交及报告编写要求》,请在本市地热井勘查中遵照执行。《关于地热勘查报告评审备案及资料汇交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储[2004]246号)中所附《地热勘查报告资料整理要求及报告编写提纲》(试行)废止。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