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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9-06-09

市国土局各分局:
  为加强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管理工作,使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市局制定了《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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