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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征地全程监管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平安奥运行动"的通知
  2008-10-13

各区(县)国土分局:
  征地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事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多方利益关系的重要工作。为切实解决围绕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落实"平安奥运行动",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加强征地全程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专项工作,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进一步巩固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专项工作,全面梳理征地报批程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能力;坚决制止拖欠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切实解决围绕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有效实施,为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进行逐宗清理。工作重点是:
  (一)征收集体土地前和征地批准后,严格执行关于征地公示公告程序的相关规定,以确保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地报批程序合法性的情况;
  (二)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费的核算、支付情况,包括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以及人员安置落实情况; 
  (三)结合"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及"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因集体土地征收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是否及时化解等情况;
  (四)奥运项目(含附属设施)用地手续办理情况。
  三、专项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区(县)自查为主。具体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15日至4月30日)。本通知下发后,请各区(县)国土分局,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自查自纠(5月2日至5月31日)。各区(县)国土分局按照本通知的内容和要求,从征地项目入手,逐宗地审查、核实。弄清底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报至市国土资源局。 
  (三)重点抽查(6月1日至6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检查组,对区(县)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因征地补偿不到位而引发上访案件的解决情况作为抽查的主要内容,逐件审核,合格率要达到100%。抽查乡镇比例要占乡镇总数的30%以上。抽查结果反馈区(县)国土分局后,区(县)国土分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四)总结报告(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区(县)国土分局要于6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至市国土资源局。总结报告要有针对性,注重相关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区(县)国土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区(县)国土分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被征地乡镇、村。要妥善处理并解决好因征地问题而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
  (二)精心组织部署,讲究方式方法
  专项检查由区(县)国土分局统一组织并具体实施。要做到重点突出,覆盖面广,务求搞清真实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
  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行使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各区(县)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专项工作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行为。对自查自纠不认真,甚至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建议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
  各区(县)国土分局要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寻找规律。对于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市局进行沟通,通报情况,共同解决问题。
  有关情况也要及时向所在区(县)政府汇报。
  (五)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工作实效
  各区(县)国土分局要以这次专项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格执行征地公示公告制度,公开征地补偿标准,公开补偿方式;建立健全听证制度,被征地群众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要及时举行听证;建立征地补偿跟踪检查制度,及时督促征地单位支付征地补偿费。今后因征地问题引发较多矛盾纠纷的,将上报市政府建议暂停该地区的用地审批。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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