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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首页>>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2008-06-13

项目编号:XKF2

许可责任部门:区(县)人民政府

承办部门:市国土局区(县)分局

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829日国家主席令第8号)第五十四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4日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75日国家主席令第29号)第二十三条

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许可证件名称:《政府用地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

收费依据:

《北京市征收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第21号令)

收费标准:按照收费依据的详细规定执行

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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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